投資目標 |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組合風險并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通過專業化行業深度研究分析,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
投資理念 |
暫無數據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可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
投資策略 |
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分為兩方面:一方面體現在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對權益類、固定收益類等不同類別資產進行大類配置;另一方面體現在對單個投資品種的精選上。
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在大類資產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在股票與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資產配置。本基金通過動態跟蹤海內外主要經濟體的GDP、CPI、利率等宏觀經濟指標,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預期、流動性、投資者心態等市場指標,確定未來市場變動趨勢。本基金通過全面評估上述各種關鍵指標的變動趨勢,判斷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特征并相應進行資產配置。
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判斷企業價值為投資的基礎,基于對社會和時代發展趨勢的把握,以合適的價格買入好公司的股票,投資上注重安全邊際。
本基金將結合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選個股。自上而下方面,把握社會、時代發展大方向,選擇發展方向同社會及時代發展方向的匹配程度高、發展潛力強的企業;自下而上方面,通過深入研究企業價值進行多維度判斷,落腳點是分析行業空間和生態、商業模式、企業核心競爭力以及管理能力等。
1、A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年復合營業收入增長率、盈利增長率、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以及現金流量增長率等指標綜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長性。在盈利水平方面,本基金重點考察主營業務收入、經營現金流、盈利波動程度三個關鍵指標,以衡量具有高質量持續增長的公司。在定性指標方面,本基金綜合考察諸如商業模式、行業壁壘以及渠道控制力、公司治理等方面。本基金重點投資于具有以下優勢的優質企業:
①經營穩健,盈利能力強:主要分析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增長率、營業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ROE)、毛利率等;
②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較高,市場競爭能力在行業中具有較強優勢;
③財務結構合理:主要分析指標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
④運營效率高:主要分析指標包括總資產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等;
⑤治理結構合理、管理規范,具有清晰的長期愿景與企業文化,信息透明;
在考察個股的估值水平時,本基金考察企業貼現現金流,結合市盈率、市凈率、市銷率等指標,根據上市公司的行業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點選擇合適的估值方法,從中選擇估值水平相對合理的公司。
2、港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所投資香港市場股票標的除適用上述股票投資策略外,還需關注:
(1)香港股票市場制度與中國內地股票市場存在的差異對股票投資價值的影響,比如行業分布、交易制度、市場流動性、投資者結構、市場波動性、漲跌停限制、估值與盈利回報等方面;
(2)人民幣與港幣之間的匯兌比率變化情況。
融資買入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融資買入股票成本以及其他投資工具收益率綜合評估是否采用融資方式買入股票。
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略,基于對基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究判斷,進行存托憑證的投資。 |
分紅政策 |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因紅利再投資所得的份額與原份額適用相同的鎖定期;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約定,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
業績比較基準 |
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0%+中證綜合債券指數收益率*20%+恒生指數收益率*10%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則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